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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带报废标准

发布时间:2026-09-11 11:55浏览次数:

吊装带报废标准

合成纤维吊装带检查、降级与报废判定准则

文件编号

版本/修改

生效日期

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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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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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

 根据目前吊装行业大量使用吊装带,以及目前有小企业吊装带不标准的情况,特编写吊装带报废标准

吊装带报废标准.doc

,从而安全吊装。

1  适用范围与规范性依据

1.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单肢、多肢及环形吊装带)和圆形吊装带的检查、降级使用与报废判定准则及处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吊装带在使用前检查、日常巡检、定期检验、长期停用后复检,以及降级、报废处理的全过程管理,可供使用单位编制检验规程、检验人员现场判定、供应商与用户之间质量异议处理时使用。

1.2  规范性依据

标准号

标准名称

说明

JB/T 8521.1—2025

编织吊索  安全性  1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

2026-02-01 实施,代替 JB/T 8521.1—2007

JB/T 8521.2—2025

编织吊索  安全性  2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圆形吊装带

2026-02-01 实施,代替 JB/T 8521.2—2007

GB/T 46727—2025

纺织吊索  一般吊装作业用纤维吊索  高模量聚乙烯(HMPE)

2026-05-01 实施

GB 6067.1—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1部分:总则

检查与报废的通用要求

EN 1492-1 / -2

Textile slings — Safety(扁平吊装带 / 圆形吊装带)

出口欧洲产品的参照标准

AS 1353.1

Flat synthetic-webbing slings — Product specification

出口澳大利亚产品的参照标准

说明:1)吊装带产品的直接判定依据还包括产品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及企业检验规程;三者要求不一致时,按较严者执行。2)按 JB/T 8521.1—2025 及 JB/T 8521.2—2025 的规定,2026 年 2 月 1 日起 2007 版标准废止。此前已投入使用的吊装带,标准未强制要求立即停用,但应按新版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重新核定其安全状态(重点核查编织层磨损程度与破断力余量),并在设备台账中标注为新标实施前采购,保留原始检测报告备查;若进入维修或改造流程,改造后应按新标准重新验收。

1.3  术语和定义

术语

定义

极限工作载荷(WLL)

吊装带在规定吊装方式下允许承受的最大质量。

安全系数

吊装带的破断力与其极限工作载荷之比。

降级使用

缺陷尚未达到报废程度,但需重新核定并降低额定起重量、重新标识后方可继续使用。

报废

吊装带出现不可修复的缺陷,或经检验确认其安全性能不满足要求,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作破坏性处理。

2  报废判定总则

1. 出现第 3 章所列任一情形者,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判定为报废,不得以任何方式修补后继续使用。

2. 禁止任何形式的自行修复。缝补、打结、胶粘、热熔翻新、加装护套掩盖损伤等,均不构成恢复使用的条件;吊装带一旦出现承载结构损伤,其剩余承载能力无法通过外观恢复。

3. 报废判定应由经过培训的检验人员执行并签字确认;对判定结论有疑义或缺陷处于判定临界状态时,应停用并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复检。

4. 判定结论应现场标识并处置:加挂红色“报废”标识或涂红,从使用区域移出,单独隔离存放,防止误领、误用。

5. 降级使用必须经检验人员确认、重新核定额定起重量并重新标识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仅以口头通知或临时挂签方式降级使用。

6. 报废吊装带应作破坏性处理(剪断承载织带、切断承载接缝或割断承载内芯),并登记台账、注销编号,防止重新流入使用环节。

3  报废情形

按缺陷类别判定如下。表中“报废”为立即报废;“降级使用”为可降级但不得报废;“停用复检”为暂停使用,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

3.1  织带本体损伤

缺陷现象

判定

织带(含保护套)出现穿孔、切口、撕断

报废

被利器割断,或割伤、划伤已伤及承载纤维

报废

局部断裂面或磨损深度达到带宽的 1/3 及以上

报废

织带出现死结,或存在无法解开的扭结

报废

承载截面因大面积起毛、纤维松散而明显减小

报废

织带表面磨损起丝,但纤维尚未离断

降级使用

3.2  缝合与承载接缝

缺陷现象

判定

承载接缝绽开、脱线

报废

缝线磨断、断线、抽丝

报废

缝线被割断,或受酸碱腐蚀而脆化

报废

缝合部位出现明显滑移、错位,缝迹变形

报废

缝迹与基布色差明显,疑似后期修补或二次缝合

报废

3.3  纤维老化、化学与热损伤

缺陷现象

判定

纤维软化、老化,弹性明显下降、强度减弱

报废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掉屑

报废

表面出现过多的点状疏松(粉化)

报废

酸碱烧损、化学腐蚀变色、发脆

报废

热熔化、烧焦、高温烫伤痕迹

报废

摩擦或高温导致纤维熔融、表面发亮呈玻璃化

报废

3.4  标识与形态

缺陷现象

判定

标签丢失,且本体标识严重磨损,额定起重量无法辨认

报废

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或无制造厂名、生产编号、制造日期,无法追溯

报废

带红色警戒线的吊装带,警戒线裸露

报废

织带明显缩水或异常伸长,额定长度无法确认

停用复检

不合格报废

超过规定的检验周期未检验

停用复检

合格后恢复使用

3.5  端部配件与软环

缺陷现象

判定

端部配件(吊环、吊钩、卸扣等)出现裂纹、裂痕、塑性变形

报废

吊钩类配件危险断面磨损量达到原尺寸的 10%,开口度超过公称尺寸的 10%,或扭转变形超过 10%

报废

卸扣类配件磨损量超过公称尺寸的 5%,或扭转变形超过 10%

报废

软环被尖锐边缘割伤,或缝合处被撕开、拉开

报废

配件无额定载荷标识,或无法追溯其规格与等级

报废

配件转动不灵活、销轴卡滞

停用复检

说明:1)带宽磨损或断裂比例的量化限值,各版本标准及企业检验规程取值不同(常见为 1/3 或 1/4)。实际执行时应以现行 JB/T 8521.1—2025 标准文本、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企业检验规程中规定的限值为准,并按较严者执行。2)端部配件的报废限值按配套吊钩、卸扣等产品标准的相应规定执行。

4  降级使用

4.1  可降级使用的典型情形

1. 圆形吊装带封套被拉破或擦伤,未伤及内芯承重部分,经检查确认不影响其安全性能。

2. 扁平吊装带表面出现磨损起丝,但纤维尚未离断。

4.2  降级使用的要求

1. 由检验人员确认并签字,重新核定额定起重量与长度。

2. 覆盖原标识并重新标识额定起重量、长度、降级日期,防止误读误用。

3. 按降级后的额定起重量分类存放于专用工具架,单独标识、禁止混放。

4. 降级后的额定起重量应按剩余承载能力重新核定,不得凭经验估算。

5. 降级使用件应缩短检查周期,并在台账中单独记录。

5  检查与检验

1. 使用前检查:每次使用前检查织带是否存在穿孔、切口、撕断、接缝绽开、死结、警戒线裸露等缺陷,并确认标识、规格与本次吊装要求相符。

2. 日常巡检: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特别关注被污物遮盖的损伤;怀疑其适用性时,立即停用并交检验人员检查。

3. 定期检验:在正常使用环境、额定载荷且使用频率较低的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检验;使用环境恶劣或使用频繁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

4. 静载试验:索具取单支或分支极限载荷的 2 倍。试验载荷逐渐增加,起升至离地 10~20cm,悬空时间不少于 10min,重复三次;结构未出现裂纹、永久变形,连接处无异常松动为合格。

5. 动载试验:索具取单支或分支极限载荷的 1.25 倍。试验时加速度、减速度和运行速度应限制在该吊索具的正常工作范围内,连续工作 1h;结构无损坏、各项参数达到技术性能指标为合格。

6. 长期停用与超期存放后复检:停用半年及以上重新使用前应进行检验;贮存期超过二年的,应按规定抽样进行拉力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 记录与台账:每次检验与试验均应记录检验日期、检验人、检验结论与处理意见,并与吊装带的编号一一对应,留存备查。

8. 本章所列静载试验、动载试验与检验周期的参数,应结合使用单位的实际工况在检验规程中明确;与产品说明书规定不一致时,按较严者执行。

6  使用与贮存要求

下列要求用于减少非正常损伤、避免吊装带提前报废。

1. 不得超负荷使用;多肢同时使用时,载荷应尽可能均布于各肢。

2. 不得打结、扭转、绞拧使用;移动吊装带和货物时不得拖拽;不得长时间悬吊货物。

3. 吊运有尖角、棱边的货物时,吊装带与货物之间必须加装护角或护套;不得使用无护套的吊装带直接接触尖锐边缘。

4. 不得与酸、碱等腐蚀性化学品接触;在酸碱环境使用或沾污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并干燥。

5. 使用温度范围:聚酯、聚酰胺为 −40℃~100℃;聚丙烯为 −40℃~80℃。低温潮湿环境下吊装带可能结冰,会降低柔韧性并造成内部损伤,应避免使用。

6. 严禁用于吊运人员,严禁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等高危场合。

7. 贮存于干燥、通风处,避免紫外线直射,远离明火及其他热源。

8. 应存放于专用工具架并保持标识清晰、醒目,严禁混放混用,不得直接堆压于地面。

7  报废处理流程

1. 检查:按规定周期与项目完成外观检查及必要的试验。

2. 判定:由检验人员依据第 3 章作出报废、降级或继续使用的判定并签字。

3. 标识隔离:报废件加挂红色标识,从使用区域移出,单独隔离存放。

4. 审批记录:履行报废审批手续,填写报废记录,注明编号、原因、数量与处理方式。

5. 破坏性处理:剪断承载织带、切断承载接缝或割断承载内芯,使其不可再次承载。

6. 台账更新:注销该编号,更新设备台账与检验记录;补充采购计划以满足作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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